【智研战疫】支持湖北抗疫复工,中心专家提出这些建议②
来源:本站 日期:2020/05/27 浏览:1476次

   编者按:疫情爆发以来,在中心主任朱新蓉教授的率领下,中心研究员通过网络开展科研攻关,以咨询报告为平台,围绕武汉疫情后时期经济的金融发展问题、中小企业发展困境与金融支持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形成研究报告30余篇,其中3份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

 

坚持民本民生理念 破解疫情下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许传华

(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教授、博导)

 

疫情冲击直接引发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危机,从湖北省范围来看,尽管中小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其整体素质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在不断提高,但目前疫情下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异常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湖北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那么,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难题?我们认为,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要始终与中小企业携手抗疫,坚持民本民生理念,确保金融支持不间断,中小企业生产不停歇,此为湖北发展之需。当前疫情下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不应当被单纯地看做是信贷资金量的问题,而应当把这个问题放到中小企业成长、发展、壮大过程所面临的种种内外部环境的角度上去考量,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正遭遇着老问题新困难“双重挤压”,亦为湖北发展之痛。破解疫情影响下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既需要地方政府各部门从宏观上完善融资体系,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更需要中小企业自身开拓进取,积极探索最佳切入点和着力点,实为湖北发展之道

破解疫情下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既需要地方政府各部门从宏观上完善融资体系,金融机构转变经营观念,更需要中小企业自身开拓进取。

第一,金融机构多措并举助中小企业纾困。加大疫情保障企业信贷供给,开通普惠信贷绿色审批通道。加强线上渠道金融服务,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第二,政府部门多管齐下破解企业融资难。严把市场准入关,给予中小企业平等的“国民待遇”。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担保机制。

第三,中小企业苦练内功走诚信融资之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做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全方位防范风险,增强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

总之,我们必须用理性的眼光来审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必须用科学的态度来看待疫情冲击问题。破解疫情下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必须在坚持市场导向与政策引导紧密相结合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践中的核心杠杆作用,金融部门与地方政府联手实施外部融资环境重塑和系统性金融政策调整,不断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面推动经济企稳回升。

 
 

关于缓解当前我省中小企业现金流紧张若干建议

 

黄孝武

(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导)

 

中小企业关乎我省产业发展和产业链存亡,在疫情防控中却面临着巨大的现金流压力,正处于紧要的生死关头。我们认为应当在企业和政府层面精准施策,尽最大可能让这类企业存活好、恢复好、发展好。当务之急,在企业层面要着力做好“延减免”节流、“融返补”开源,以及现金流转换等工作。在政府层面尽快设立运行湖北抗疫复兴公司,着力做好精准推拉有序施策、发放纾困专项贷款和专项惠民券、公布各种政策系统化清单等方面工作。

(一)企业层面做好三项环节

第一,做好延减免等节流工作。企业与员工就工资及用工进行灵活安排,积极申请减缓企业相关支出,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积极争取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

第二,做好融返补等开源工作。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精准支持资金,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政策性现金流入。

第三,巧做现金流转换工作。争取把现金支出转换为现金收入,努力把存量变成现金流入,把存量变成未来现金流出的减少。

(二)政府层面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尽快设立运行湖北抗疫复兴公司。在支持帮扶无正向现金流中小企业过程中,建立和发挥各种特殊目的机构(SPV)作用,建议在在省级层面经授权后设立湖北抗疫复兴公司(暂定名)。

第二,精准推拉有序施策。保障基本消费能力与水平,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转型,推动线上业务创新。

第三,打好政策支持组合拳。积极争取更多的资源来源,积极寻求新的增长点,化危为机,精准打通中小企业发展的痛点,切实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第四,尽快推出政策目录清单。在省级层面应尽快出台抗疫经济政策系统化的目录清单。

 
 

普惠金融是湖北疫情防控与经济恢复期政策承接的重要抓手

 

徐  晟

(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导)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确保我国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党和政府发挥积极作用,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和货币市场平稳运行,中央财政进行了一系列逆周期宏观调控措施。这些能缓解疫情突发事件冲击带来的经济不确定,起到了稳预期的重要效果。

在防控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后,一方面,要抓住疫情防控不放松,另一方面,又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始终把疫情防控成效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结合,实现治理能力建设和经济稳健发展双赢,调整经济结构可持续发展,实现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应该继续“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疫情防控已进入决战期,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两个时间窗口同时开启处于重疫区的湖北省为全国经济平稳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承受冲击也是最为集中和强烈的。疫情冲击下的经济恢复期,湖北省应更多关注如何对冲、吸收和化解疫情引发和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湖北受疫情冲击影响最大的群体恰恰就是中小微企业、“三农”、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普惠金融政策能提升这些群体商业可持续的能力普惠金融服务本身具有生产性和造血功能,促进低收入群体发展的良性循环、对贫困农户提供他们再就业的功能。通过金融政策能实现全产业链的资源整合,防范化解中小企业的经济金融风险的同时,也为防范其他风险奠定了“强根基”的物质基础。普惠金融政策能在“危”中创造机遇,为中小微企业乃至实体经济提供商业可持续的能力。

此次疫情冲击也是湖北普惠金融领先发展的机遇,在积极加大申请中央政府转移支持引导的同时,必将迎来市场自主快速应对,支持金融机构主动去开发县域和农村市场,形成政府与市场难得的良性互动局面。

普惠金融关注小微企业、“三农”、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的金融资源可获得性。普惠金融能够调节金融供求失衡,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力度,通过优化金融结构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弥补财政、货币政策“大水漫灌”的效果的可持续性不足。湖北省应争取差异化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缓释、化解和防范湖北区域性经济、金融风险,实现保稳定、强根基、促发展战略目标,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正是政策承接并精准落地的重要抓手,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方式实现中央政府救助性政策短期效应,同时保证了救助后湖北经济市场可持续性发展,真正实现“一花引来万花开”。

 

新冠疫情后湖北灾区恢复生产生活的应急管理政策建议

 

朱小梅

(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教授、博导)

 

新冠疫情对湖北省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已造成重大影响,在防控疫情发展的同时,省委省政府应尽快对当前及灾后全省各地区恢复生产生活进行切实有效的部署。为此,特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1.疫情的尽早结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疫灾的损失。目前,疫情还没有完全控制住,省委省政府应采取更为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尽快结束疫情。具体而言,一是对人员采取“一个都不能少”的隔离措施,对所有有相关或疑似症状的人员进行排查及完全隔离;二是对潜在的有可能造成人员疫情感染的环境污染(如下水道)进行排查并采取消毒措施,以免造成二次疫情灾害。

2.要求各地统计部门及时统计本地企业和群众生活受损的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以便省委省政府了解灾情并及时作出应对部署。

3.省委省政府应尽快出台企业减负及民生保障政策,具体可以参考上海、苏州等地的做法,但湖北是重灾区,企业遭受的损失更大,政府面临的恢复生产生活的压力更大,省委省政府应积争取中央的支持,在出台相关政策的同时,一是争取更多的中央财政拨款,二是争取中央的政策支持,如东、中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受疫情影响较小的各省的相关城市对湖北各地(包括地市州县)进行定点对口灾后重建支持。

4.及时了解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情况,对各地农业生产受到的影响要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春季是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要安排各地在防控疫情的同时组织好农业生产活动。

5.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出台金融机构支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的具体措施,帮助各行业和企业渡过当前及灾后发展的难关。

 
 

支持融资租赁业转型创新,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复产复工

 

肖春海

(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副教授)

 
一、疫情冲击下融资租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质量、现金流、业务开展及盈利能力等均受冲击,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资金支持能力被严重削弱。疫情使得租赁公司的存量租赁资产风险暴露、导致资金链紧张的连环效应、导致融资租赁业务面临停顿风险。

二、支持融资租赁业创新,助力湖北省中小微企业复产复工

给融资租赁行业以政策支持,促进融资租赁行业有序开展业务,能够以精准的“滴灌”效应缓解我省中小微企业的资金之渴,助力复产复工目标尽快达成。建议在当前阶段以优先面向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回归服务中小企业的初心,切实采取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支持。

第一,鼓励租赁公司与本地城商行、农商行、信托等资金方进行合作融资,提高租赁公司的授信额度,提高其资金投放能力。

第二,运用财税政策减轻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负担以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第三,协调省内金融机构针对稳民生或者创新型企业定向推出专项融资支持额度,增强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投放能力。

第四,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行业在助力制造业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提升技术水平、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

第五,鼓励融资租赁行业与省内金融科技企业合作。

第六,发挥金融监管部门的激励引导作用。

 

 

常态化防疫情势下增强我省县域法人银行机构的小微企业支持能力

 

吴秋实

(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副教授)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省县域法人银行机构在防疫和疫后复工复产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定支持小微企业,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然而,随着防疫进入常态化阶段,疫情对县域法人银行机构造成的短期负面影响也逐渐显现,更为严重的是,在常态化防疫情势下,通过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方面的作用机制,县域法人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能力很可能会被削弱。对此,我们需高度警惕,应通过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县域法人银行机构自身三方协力,增强县域法人银行机构在常态化防疫情势下的小微企业支持能力。

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自身应三方协力,共同努力,在常态化防疫情势下,增强我省县域法人银行机构小微企业支持能力。    

第一,为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质量创造条件。地方政府应加大促进银企对接力度,加强本地融资担保制度建设、帮助企业增信,加大疫后诚信宣传教育力度、极推进征信体系建设;金融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疫情的客观影响、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尽快出台细则;县域法人银行机构应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危机意识,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资金需求,合理设计融资期限,对涉农涉小企业提供专属的金融产品,提高融资的精准度,及时满足企业资金周转需要。

第二,增强机构负债业务竞争能力。地方政府应考虑将部分财政资金转存至县域法人银行机构,以提高其核心存款规模的稳定性,促进银村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应适度鼓励县域法人银行机构存款产品创新,组织利用省联社平台,提升县域法人银行机构的数字化经营能力;县域法人银行机构应继续发挥该比较优势,加大金融科技投入。

第三,提升县域法人银行机构资本实力。地方政府可以考虑提供税费优惠,减轻县域法人银行机构负担,增强其盈利能力,间接帮助它们提升自身资本实力;金融监管部门可考虑减免县域法人银行机构存款保险保费的数额,实行政策让利,增强县域法人银行机构持续发展能力;银行机构自身应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大信用风险管理,适度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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