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开始,别致先生为我们简单讲解了中国的信托业务。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在达成一项信托时,构成法律行为所履行的手续就是信托行为。信托行为是指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此外,委托人立下遗嘱同样是法律行为、也属信托行为。根据不同的信托目的,需要签订不同的合同,但属于同一类别并大量发生的业务,如信托存款,则没有必要一一签合同,只由信托部门发给委托者统一印刷,附有文字条款,类似合同的信托存款证书即可;这种证书同样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中国信托行业,一共有68家信托公司,资金规模高达20万亿,信托业务范围可根据是否承担实质风险分为主动管理类和被动管理类。而谈到中国市场对信托行业的监管可以从通道、套利、房地产和政府债务四个方面来说。随着信托业务的发展和资金规模的提高,中国市场对信托业务的监管制度也日趋严格。
别致先生重点介绍了各种融资模式。政府信用等级较高,且违约率低,但在期限和收益上不一定能符合投资人的要求。而通过专业平台进行信托投资,因为专业的管理模式,能更高效地进行投资,且期限契合度会越高。政府平台融资模式有三种模式,其中应收账款模式是某平台作为项目代建方,依据某项目的代建协议对财政局享有的应收代建工程款的债权。按照三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信托计划受让某平台对财政局的债权,信托期限内政府将按照约定偿还标的资产。
信托业务的流程是立项、尽职调查、信审会、发行前工作(产品竞争力、利率、规模)、成立和贷后管理。别致先生建议我们可以以恒大为例子学习信托投资的模式。